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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23-04-06 10:22 科研处    (点击: )

各学院、研究机构:

    近期接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3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与结项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和指导职责。申报“年度规划课题”的课题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红研中心”其他课题。

2.成果形式: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理论著作及研究报告。

3.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至20246月底。

4.结项要求:以红研中心课题或特约研究员身份署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以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结项的,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以理论著作结项的,字数需15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以著作结项可适当放宽时限);以研究报告等其他形式结项的,在立项通知中予以明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截止到20234191100。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七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材料:申请书及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3750736@qq.com,并确保电子版申请书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2.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申请书(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代码表(见附件4)。

申报资格补充说明: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能申报。申报“年度规划课题”的课题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红研中心”其他课题。江西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地区基金项目和其他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各类专项等)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联系人:谌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346

附件【附件1: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3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课题申请书(空表).wps已下载
附件【附件3:代码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课题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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