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接九江学院九院字[2009]46号文件,200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已下达。请各有关部门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九江学院项目(科技类、人文社科类)合同书,于6月1日前,请二级学院将合同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稿)交科研处。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将予以撤项。
附1:合同书.doc
附2:2009年度九江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一览表.doc
科研处
200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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