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下列成果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科研处反映有关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科研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科研处电话:(0792)8337993
电子邮箱:109718226@qq.com
科研处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