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对象
符合结题要求且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的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结题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必须在项目执行期限内取得。
2.论文、专著、软件、标准、研究报告、专利、数据库等,可标注资助来源的须按规定标注“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英文:project supported by Jiangxi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及项目立项编号,未标注本项目资助编号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研究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
3.项目研究成果须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取得。
二、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登录业务系统(https://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按要求撰写《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于11月30日前在系统中统一提交,同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上传(附件材料不上传视为无业绩处理即结题不通过)。(研究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项目,如11月30日前无法提交结题申请,可在项目执行期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登录业务系统提交。)
2.项目验收(结题)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验收(结题)报告;
(2)项目计划任务书(带章);
(3)财务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需财务处盖章后上传),经费使用明细需负责人从财务系统里导出项目明细账、项目科目汇总、预算执行情况等文件,财务处盖章后一并附在财务报告后面;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项目执行期内且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的论文、专利、人才培养材料等)。其中论文要求:中文提交封面、目录、正文,英文提供检索报告、正文,并在论文中将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基金号高亮显示出来。请各负责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一一审核,材料不完备将不予送审。
联系人:陈老师 8334056
科研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