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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 科技发展资金乡村振兴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2-10-26 16:55     (点击: )

各学院、科研院所:

近日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文件通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乡村振兴项目申报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一、申报基本条件

1.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中央引导地方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鼓励省级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并与申报单位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协议作为申报书附件。

3.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411日以后出生)。

4.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经费预算要求

1.本次项目全部采取直接补助方式资助,实施周期1年,引导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执行完毕,年度未支出的引导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2.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执行。

3.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三、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登陆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地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即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103017时。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21026


附件【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征集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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