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组织机构 | 通知公告 | 科研动态 | 学风建设 | 学术活动 | 科研成果 | 办事流程 | 管理办法 | 表格下载 | 科研平台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九江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2008-06-25 15:56   科研处   (点击: )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当量效应,提升我校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学校决定从2008年起启动九江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九江学院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一般应以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依托,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科技资源的有机整合。主要从事对国家、江西、九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应用性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为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人员,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组织协调能力,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近五年):

1)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或主持此类项目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收录3篇以上或出版了一部学术著作(第一作者);

3)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8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应与所依托的创新平台基本一致),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

二、支持范围和申报限额

1、创新团队的资助范围为全校有关二级学院,首批支持数量为1-3个,支持领域为:数理、化学化工、农林、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资源环境、新材料、先进制造。

2、创新团队实行限额申报: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限报1个。

三、其它

1、二级学院必须为创新团队提供力所能及的全方位支持。

2、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期为3年,由学校设立专项基金按建设期分年度拨付。

3、请各申报创新团队的二级学院于2008912日前,将《九江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及有关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报送科研处,请勿逾期。

4、科研处具体组织评审工作。对条件较好的团队,学校将推荐申报上级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联系人:严平;联系电话:0792-8337993

 

附件:九江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科 研 处  

2008624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