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
2009年上半年校级科研课题工作已开始,请各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将结题材料于6月10日前上交科研处,逾期不受理。相关要求如下:
1.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结题鉴定书,论文复印件;
2.材料均为一式三份;
3.纸质稿统一用A4纸打印,结题报告,结题鉴定书需交电子稿;
4.请将论文原件及上述材料交科研处进行审核,然后再装订成册
联系人:郑美林
联系电话:8334056
附件1:九江学院科研课题结题报告.doc
附件2:九江学院科研课题结题鉴定表.doc
科研处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