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对象
符合《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且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的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结题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必须在项目执行期限内取得。
2.论文、专著、软件、标准、研究报告、专利、数据库等,可标注资助来源的须按规定标注“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英文:project supported by Jiangxi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及项目立项编号,未标注本项目资助编号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研究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
3.项目研究成果须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取得。
三、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登录业务系统(网址:https://kjgl.kjt.jiangxi.gov.cn/#/index),按要求填写综合绩效评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新系统对结题材料的要求较旧系统有所变化,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新系统中的模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按要求加盖相应公章。
2.财务报告请按照提纲要求和编制说明进行填写,其中财务收支明细、经费支出情况表等与财务相关材料需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财务处审核盖章。
3.项目负责人请于2026年6月22日前在系统中统一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提交的附件材料不齐全,视为无相关业绩,结题不予通过,后果自负。
联系人:陈老师 8334056
科研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