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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江西省概念验证中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9-28 16:10     (点击: )

学院、科研院所

为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部署,构建更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根据《江西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赣科成发〔2025〕40号)等文件要求,按“先创建、后认定”的工作机制,经研究,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概念验证中心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布局重点

聚焦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等重点产业新兴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发展方向,结合我省优势学科和重点产业,在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新能源、航空、食品、医药、现代农业、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生物、未来健康、未来显示等领域,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相近产业和相同学科领域不重复建设。对相同学科和相近产业细分领域不同单位,鼓励一家牵头、多家联合,整合资源共建概念验证中心。

二、类型模式

省概念验证中心分为专业型和综合型两类。专业型概念验证中心重点聚焦1-2个学科或产业领域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综合型概念验证中心可围绕多个学科或产业领域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建设模式分单独建设和联合共建两种方式。2025年先启动专业类概念验证中心创建。

单独建设。自身特色优势明显、综合条件较好的单位,可整合资源,单独建设专业类概念验证中心或综合类概念验证中心。

联合共建。对具备不同优势条件的多家单位,鼓励一家牵头,发挥各自优势、强强联合共建概念验证中心,共同构建“科研平台+概念验证+服务机构+产业基金”等建设模式。

三、创建条件

(一)创建申报主体要求

1.有明确的建设主体(依托单位)。建设主体(依托单位)应是在赣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鼓励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概念验证中心。

2.有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有完善的建设方案、运营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制和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能力及向社会提供开放式概念验证服务的运行机制。

3.有扎实的硬件条件基础。自有或者联合其他单位共建或共享专业化实验、测试、检测等平台,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具有原理验证、工程技术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试制与技术可行性验证、用户验证、创业孵化等验证服务能力。

4.有稳定的管理运营队伍。有以技术经纪人为核心的熟悉技术测试、成本控制与核算、投融资、市场与商业调查分析、创业孵化等专职服务团队;建有一支覆盖技术、产业、投融资、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法律财税、市场商业等领域的专家顾问团队。

5.有筹措资金的能力。除固定资产外,配备自有或紧密合作、来源稳定的概念验证专项资金(基金),用于中心日常运行、项目验证、专职人员聘用、专家顾问咨询、商业投融资服务、创业孵化培训等。

6.有稳定的验证项目来源。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并有一定数量的在库项目,有成功的概念验证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案例,有关数据信息动态对接“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

7.有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累计入库(立项)项目数量,完成技术验证或商业验证项目数量,预期获得社会资本融资的项目数量、预期在赣落地转化项目数量(完成公司注册、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临床批件申报等),可持续运营目标等。

(二)牵头申报负责人

1.在创建申报时,可暂由依托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牵头创建工作,负责人人事关系须在依托单位。筹建期内需完成聘任1名熟悉概念验证全流程专业知识、有相关联从业经历的概念验证中心主任(主任可为本单位职员、也可外聘)。

2.牵头申报负责人不受主持在研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和每人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规定限制申报。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还在惩戒期的不能牵头和参与申报。

(三)其他要求

1.创建期为三年。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创建的,应明确1家牵头单位,各方须签订联合创建合作协议,明确约定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任务、目标等,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3.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4.创建批准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任务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依托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计划任务书。

5.创建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概念验证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概念验证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7.若涉及人体研究的概念验证项目,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四、支持方式

省科技厅对批复筹建的概念验证中心,按照中心自筹到位资金投入1:1给予省级技术创新引导类科技计划资金支持,累计每家分批拨付不超过300万元(立项时拨付30%、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30%、筹建期满验收合格后拨付40%,验收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后续资金,并追回前期已拨付未使用和违规使用经费),中心需承诺对自筹资金和省级科技资金设立专账管理,省级科技资金主要用于概念验证项目的筛选、培育、熟化以及技术验证等支出。

中心自筹到位资金应不低于各阶段财政拨付资金,即:申报时应不低于自筹资金整体投入的30%、中期评估前应不低于自筹资金整体投入的60%、筹建期满前应足额完成自筹资金承诺的相应投入。

优先支持前期已实际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基础相对较好,单独或联合设有投资基金,可为通过验证的成果进一步转移转化提供资金支持的单位。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申报创建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https://kjgl.kjt.jiangxi.gov.cn)进行申报和推荐。省科技事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已办理电子印章的,直接按时间节点登录系统申报、推荐。

(二)申报推荐时间

申报系统于2025年10月10日9时开放。25年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17:00逾期不予受理。2025年10月30日17时前,在系统内完成申报单位提交和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作为2025年度概念验证中心组织评审和立项。

上一年度申报结束后,2026年3月20日17时前,在系统内完成申报单位提交和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作为2026年度项目组织评审和立项。26年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17:00

(三)其他事项

2025年申报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请于2025年10月21日前交至厚德楼450-4;

2026年申报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26年3月11日前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谌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334056,8312768  电子邮箱:13750736@qq.com

 

 

 

科研处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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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概念验证中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成发〔2025〕41号).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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