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校内专家评审,学校拟推荐“江西省智能生物传感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申报2025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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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