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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2025-08-08 11:10     (点击: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深入实施,推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密切协同,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重点打造“赣鄱科普荟”科普品牌,努力营造浓厚科普氛围,不断促进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根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52号),决定组织开展我省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夯实科技强国基础

 

二、时间

 

20259

 

三、活动内容

 

按照“聚点、连线、扩面”的总体思路,以全国科普月为平台,推动构建社会化科普大格局,形成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科普月盛宴,把科普月打造成为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实践、宣传贯彻《科普法》的重要举措、全民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产品、引领科普风尚的里程碑。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科普法》深入实施,围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解读国家重大科技政策和战略部署,引领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技强国和科技强省建设。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方式,全方位展示“十四五”时期我省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展现新质生产力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展示我省未来产业科技最新成果和应用前景,激发创新自信,引导公众及时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推动全省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我省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展现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凝聚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强大精神力量。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注热点,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推动科普资源和服务下沉基层一线,深入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集聚地区,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主要活动

 

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推动科普重点项目、品牌活动等与首个全国科普月联动,努力形成我省“1368”科普组织模式。即:以“赣鄱科普荟”这一全省科普工作品牌为引领,聚焦科普组织动员力、阵地影响力、品牌创新力等“三力”提升,汇集全省科普队伍、作品、场所、媒体、活动、赛事等6大科普供给方阵,开展各级科协组织、省直部门、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现代科技馆体系、科普教育基地、农技协和科技小院、科学家精神宣讲、媒体宣传等8大联合行动。具体安排内容详见附件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把全国科普月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的重要举措,强化科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科协组织要发挥好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用好组织化、社会化、网络化手段,为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参与科普搭建平台,增强活动的引领力、服务力、影响力。

 

(二)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创新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普中的应用,增强科普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科技感、体验感,引领科普新风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联动宣传,做好总结。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把握宣传节奏,推出宣传精品,让正能量成为大流量。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科普中国”“赣鄱科普荟”等标识,突出活动品牌。自810日起,各活动举办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月平台(www.kepuyue.com)或科普中国网站(www.kepuchina.cn)获取宣传资源,发布重点活动信息。

 

六、工作安排

 

(一)请各学院积极推荐重点活动或特色亮点活动,并填写《2025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附件1)于9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科研处(厚德楼450-4),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全国科普月活动作为将来学校推荐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各学院要对全国科普月活动进行审核,并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

 

请举办全国科普月活动的学院填写《九江学院全国科普月活动方案情况表》(附件2),于2025910日前将纸质盖章版一份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学校统筹后通过全国科普月平台发布重点活动信息。

 

备注:目前全国科普月网站尚未开放,此表所填写的内容会有不同,待网站开放后会及时更新填写内容,通知到举办活动学院。

 

(三)做好总结。请各项活动的举办学院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注意整理留存活动音视频资料及原始素材,并于925日前将活动总结交至科研处。

 

省科协将对组织动员有力、亮点特色突出、服务基层有效的单位和影响大、反映好的活动向中国科协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12768      电子邮箱:109718226@qq.com

 

附件1: 2025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

 

附件2:九江学院全国科普月活动方案情况表

 

 

科研处

202588

 

附件【赣科协字〔2025〕71号 关于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5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九江学院全国科普月活动方案情况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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