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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5-08-07 13:01 科研处    (点击: )

各学院、研究机构:

近期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网址附后)。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是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招标项目,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将根据申报总数和立项数量等具体情况而定。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申报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研究条件。

3.一般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聘用职工应与单位签有正式协议。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鼓励青年学者(45周岁及以下)申报。

5.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6.依托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港澳台侨同胞或外国国籍科研人员可申请课题,但须具备下列条件:

1)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时间在9个月以上;

2)确保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7.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课题的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将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课题申报内容:申报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见附件2)。关于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3)。申报时可使用指南中列举的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内容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或实践对策性、应用性,且已有比较深入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报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25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成果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不得使用已出版或已立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学院科研秘书请在2025941130将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申请表》(附件1)、《活页》(附件2)(均为11份)报科研处厚德楼460,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发邮箱13750736@qq.com

联系人:谌老师 联系方式:8334056

网址: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PhlfseoGmnjyE-GRm7dusg

科研处

202587

 

附件【附件1 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活页.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课题汇总一览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 常见问题释疑.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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