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近期省文联发布《省文联2025年度项目扶持申报启动》(网址附后)。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项目面向省文联团体会员、省内文艺创作相关单位或机构,以及全省文艺工作者征集。已获国家级、省级其他扶持资金的项目,一般不再重复扶持;已获江西省文联上一年度扶持项目且尚未结项的申报主体,不得申报。
二、扶持类别
扶持分为创作(研究)扶持、宣推扶持两类。创作(研究)扶持又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聚焦重大题材、重要节点和重大战略;一般项目为其他的优秀创作(研究)项目。本指南仅征集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按照《2025年江西省文联重大主题创作工作方案》另行征集,并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扶持金额。
(一)创作(研究)扶持。对标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歌曲和网络文艺创作要求、具有冲击全国文艺大奖潜力的文艺创作,以及优秀的文艺理论研究与评论项目。
(二)宣推扶持。按本办法获得创作(研究)扶持项目、我省获国家级文艺大奖成果,以及我省各文艺家协会、设区市文联等团体会员主抓的文艺精品及主办的主题性展览展示展播、创作研讨活动等。
三、扶持范围
按照文学类、表演类、展览类、文艺理论评论类四大类(民间文艺按照文艺形式分别归入上述四类)进行扶持。扶持不限于新启动的创作项目,也包括正在实施的创作项目。
(一)文学类:扶持文学创作及出版,重点扶持现实题材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散文、长诗、网络文学等创作。
(二)表演类:扶持戏剧、影视、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的创作。重点扶持列入我省备战“五个一工程”奖创作计划的歌曲,以及具备冲击全国大奖潜力的文艺创作或戏剧、广播影视(微短剧)、曲艺类优秀剧本等。
(三)展览类:扶持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的创作,重点扶持聚焦重大题材、重要节点的主题性创作。
(四)文艺理论评论类:扶持文艺理论研究与评论课题,重点扶持聚焦习近平文化思想、赣鄱优秀传统文化、当代文艺创作、文联组织建设等方面研究课题。
四、扶持经费
扶持金额根据扶持类别和对象,结合创作、宣推和评审等工作需要进行确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采风创作、作品打磨提升等环节,也可用于出版、创排、摄制、录制、演出等相关工作。具体扶持标准如下:
(一)创作(研究)扶持
长篇小说不高于6万元/部,长篇报告文学、散文、诗歌不高于4万元/部;小型舞台艺术(小戏小品、舞台剧、音乐剧)、广播影视(微短剧)单本剧不高于3.5万元/部;歌曲(含小样制作)不高于4万元/首;美术作品不高于1万元/件,书法作品不高于0.5万元/件,摄影作品不高于0.5万元/组;文艺理论评论研究项目中,结项成果为理论评论专著或公开发表论文的,分别不高于4万元/部、0.5万元/篇。
(二)宣推扶持根据宣推方案确定,原则上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创作(研究)扶持。
提交《江西省文艺精品创作和研究项目扶持申报表》(见网址附件)及经费预算,并按申报艺术门类分别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作品若是多方联合创作的,应附上相关合作协议文件。
1.文学类项目:需提供详细内容大纲或作品初稿,同时提供创作计划、出版计划。
2.表演类项目:戏剧、广播影视(微短剧)、曲艺项目应提供包括选题意义、主题思想、主要人物和主要情节等内容的剧情简介以及创作计划;音乐、舞蹈、杂技项目应提供包括选题意义、主题思想、艺术特点等内容的项目综述,音乐项目还应提交歌谱和音频(WAV或mp3格式)。
3.展览类项目:需提供项目主创人员主要作品的照片(5-8幅)和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初稿或小样的照片。
4.文艺理论评论类项目:需提供申报人的研究背景及申报项目的选题依据、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等内容。
5.以上提交材料,应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二)宣推扶持。
提交《江西省文艺精品创作和研究项目扶持申报表》(见网址附件),以及详细的宣推方案和经费预算等。
六、报送时间和方式
申报人请在2025年8月22日11:3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1份报科研处厚德楼460,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邮箱13750736@qq.com。
联系人:谌老师 联系方式:8334056
网址:省文联2025年度项目扶持申报启动
https://mp.weixin.qq.com/s/nuTEDmw9EmJljVQPgZdONg
科研处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