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结题和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和变更项目范围
(一)项目结题条件
1.完成项目申报书中预期研究目标。结题成果必须为项目组成员所属,其中专著、论文等成果,必须标注“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英文: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Project of Jiangxi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Education)及项目编号。
2.对于研究期限为3年的项目,项目执行期不得少于2年;对于研究期限为2年的项目,项目执行期不得少于1.5年。
(二)变更项目范围
1.在研究期限内,确需调整技术路线、变更依托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确因研究需要,不能按时结题需要延长期限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提出延长研究期限的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每个项目限延期一次。
二、项目结题和变更程序
(一)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和《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4)。其中结题报告中的经费使用情况需财务部门审核盖章(临近放假,请各项目负责人安排好时间),专家评审意见需3名校外(来自不同高校或其他单位)且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签署,不同评审意见,可另加页,相同评审意见,可在同页签名。
2.负责人将结题佐证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并添加佐证材料目录。
3.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30日至7月10日登录江西智慧教育平台上传《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和佐证材料,完成项目的结题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3)。
4.各学院于7月4日下午5点前将《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4,盖章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98498@qq.com。
(二)变更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和《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登记汇总表》(附件5)。
2.各学院于7月3日下午3点前将本单位纸质版《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和《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登记汇总表》(附件5,盖章),统一报送至厚德楼460办理项目变更,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稿《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登记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16398498@qq.com。
3.经科研处审核后,项目负责人于7月10日前登录江西智慧教育平台上传《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扫描件,完成变更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立项超过5年的项目,务必于2025年12月前结题。届时仍未结题的将予以撤销,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对某些探索性强,与预期不符难以继续开展研究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阐明原因,申请结题或终止,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2.立项超过3年的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前结题,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3.2025年12月结题预计将于12月1日至12月10日开展,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江老师 8334056
科研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