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近日接江西省科技厅文件通知(赣科重发〔2024〕8号),2024年度南昌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科研诚信良好。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1.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由依托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申报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牵头申报。青年科研人员的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申报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5.每人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6.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7.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8.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9.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10.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科技伦理审查委员的审查。项目实施期间,因研究内容有调整、外部环境变化等可能导致科技伦理风险发生变化的应视情况重新申请科技伦理审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11.申报书中的申报方案应在清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清单要求的研究内容。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ywgl.kjt.jiangxi.gov.cn)。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4年7月25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7时。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