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近期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附件2)。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办法
(一)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申请人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四)申报人须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在线打印《申请书》1 份;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见附件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1 套;申报人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情况说明。由于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为学校初筛预留时间,申报人系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2:00,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谌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