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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1-01-13 10:08 科研处    (点击: )

各学院、研究机构:

今收到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通知要求今年将开展2015年、2016年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5年、2016年批准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二、时间安排

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截止期之前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从2021年开始,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具体安排如下:

1.根据省社科规划办文件要求,我校2015年、2016年立项的项目提交结题材料的截止期为2021年11月15日;2017年立项的项目提交结题材料的截止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18年立项的项目提交结题材料的截止期为2023年11月15日。以此类推。

2.对于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须说明延期理由以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于2021年10月1日前提交《省社科基金项目变更审批表》。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022年3月31日。

3.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省社科规划办作终止处理,并追回已拨研究经费。

联系人:蔡老师,谌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1年1月12日

附件【附件:关于做好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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