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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01-02 08:57     (点击: )

各学院、研究机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9年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2031日开始,32016时截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20115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313日,请各申报人在31316:00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于3131700之前提交一式一份纸质材料用于科研处核对信息。

7 目前,2020年度申报指南尚未发布,请各申报人随时关注以下网址: http://www.nsfc.gov.cn/,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有关项目申请与结题通知事项的详细要求,见如下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091.htm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关于结题报告我校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220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收取时间为2020224日。

  

三、项目进展报告

在研项目负责人请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20110日前在信息系统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科研处项目科联系电话:8334056,联系人:严老师、蔡老师。

 

                                                科研处

                                                    201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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