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缔《人民权益报》等60种非法报刊的通知” (参见http://www.shdf.gov.cn/newshtml/4829.jsp)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教职工在投稿时仔细鉴别刊物的真假,选择合法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有关内容还可参考http://www.ycu.jx.cn/2004/11-5/1144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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