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填写校园网“学术研究”栏目“表格下载”中新的科研成果登记表。 2、当科研成果符合《九江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时, 请第一完成人提交《九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简表》和2份成果复印件。 3、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版权页、论文目录、正文全文。 4、在《九江学院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只需填写登记表,不必提供复印件。 5、从即日起,由科研处派工作人员定期到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 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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