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九江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组织开展2005年科研工作量申报核算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核算对象 我校在册在岗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申报核算时间范围 申报核算的各类科研成果,其取得时间应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且必须经过科研处登记验讫后方为有效。已被录用并确定本年度发表的论文,可以凭校样和录用通知申报。 3、申报核算方式 申报者填写《科研工作量申报核算表》(到所属部门领取或从校园网首页“学术研究”中“表格下载”栏下载)一式两份,交到各二级学院或有关部门。科研工作量分值计算以《九江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xsyj/glwj3.htm)为依据。行政部门兼职教师到其相应的二级学院进行申报核算。 4、核算材料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将《科研工作量申报核算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份留存,另一份连同《科研工作量核算汇总表》(从校园网下载)一起,于2005年12月28日(星期三)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科。 联系人:严平、陈慧,联系电话:833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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