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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2021-09-23 11:15 科研处    (点击: )

 

各学院、研究机构:

近期江西省社联转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申请书见附件2,申报代码表见附件3

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推荐选题目录(附件4)。未列入推荐选题目录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2.网络填报系统于111日至1120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7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4.相关材料在完成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后由项目申请人扫描上传至系统,并于111617:00前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发送到电子邮箱13750736@qq.com

联系人:谌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1922


 

附件【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2021).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1).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6 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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