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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收取的通知
2017-11-07 09:32     (点击: )

各学院、研究院所:

    2017年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收取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及进行结题材料的制作,有关材料(含电子稿)以学院或研究院所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原件需一同报送科研处进行现场审核。

一、材料受理要求与时间节点:

1、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11月26日完成网上验收申请,11月28日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其它省部级纵向项目为 2017年 11 月 16 日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

3、校级课题结题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4、各结题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及汇总表。

二、注意事项

1、结题项目涉及到经费决算或审计的,请完成相关审核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再将结题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2、附件中为相关项目结题要求详细说明,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并且按要求提交合格结题材料。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至3年(如已签订计划任务书项目则以合同书结题时间为准),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结题,未能如期完成项目,将根据相关立项单位通知进行清理。

4、鉴于有关上级单位要求,以及方便项目资料的保存,请项目负责人提交胶装结题材料。

 

联系人:曹老师  蔡老师 

电   话:8334056

 

科研处   

2017年11月7日

附件【附件:省部级、校级结题要求.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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