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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九江学院2015年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培育工作的通知
2015-03-25 08:33 科研处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及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12]85号)有关精神,积极推动多层次、多方位、多模式的协同创新,大力提升我校的协同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启动九江学院2015年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瞄准科学前沿和文化传承创新,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积极联合国内外、省内外创新研究力量,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转变创新发展方式,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为了扎实有效地做好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培育工作,学校在2012年已组建4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其中庐山文化传承与传播中心已于去年被认定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除此以外,可另推荐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培育,近期学校将举行申报培育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评审工作,希望各二级学院及研究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二、基本要求

1、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的要求,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应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形成协同创新的新优势,推动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领域得到全面提升;通过建立一批江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加快高校机制体制改革,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逐步形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2、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构建以申报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为目标,面向国家与我省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面向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的重大需求,面向我省文化传承与建设的迫切需求。注意依托我校现有优势学科和省级学术创新平台(包括省高校人文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学科),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充分利用我校已有的学科基础和研究特色,汇聚社会多方资源,积极推进协同创新,依托优势学科群,联合国内外、省内外和校内外研究力量,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合作,建立“开放、集成、高效”的协同创新模式。

3、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应细化实施方案,明晰各方职责,明确各方责权利和人员、资源、成果、知识产权等归属。确定具体分工,逐步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跨单位间人员聘任与考核、联合培养学生、资源整合与成果共享、组织创新与协同管理的制度体系,形成协同创新的新机制、新环境。

 

三、培育措施

1、各二级学院及研究机构要根据自身的学科优势和创新研究能力,积极开展申报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方案论证,并按“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体制机制要求组建中心并启动运行。在已有较好的准备工作和前期建设基础上,向学校申报组建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2、参照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有关评审条件和要求,2015年学校将评审出1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作为申报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对象,另评审出3-5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作为培育对象。并优先推荐协同创新方向意义重大、培育建设成效突出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

3、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学校将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并在人才引进、重大项目申报、学术人才推荐等方面可给予优先或倾斜支持,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政策汇聚区。建立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特聘岗制度,面向国内外聘请高水平专家。

 

四、相关事项

1、各二级学院及研究机构按照《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见附件一)和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要求首先自行组建,自行培育,并按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相关表格准备好相关的论证材料和建设材料(附件二)。

22015410日(周五)16:00以前,各二级学院及研究机构向校科研处项目科提交申报书(附件二)。

3、学校拟于20154月下旬由校学术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及研究机构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培育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和现场评估(评审标准见附件三),评估优秀的将由学校推荐参加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

 

附件一: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

附件二:申报书

附件三:评审标准

科研处    

2015325

附件【附件一:江西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评审标准.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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