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组织机构 | 通知公告 | 科研动态 | 学风建设 | 学术活动 | 知识产权 | 办事流程 | 管理办法 | 表格下载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2015-03-23 10:08 科研处    (点击: )

各学院: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老师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积极申报,申报详情见如下链接地址:

http://www.npopss-cn.gov.cn/n/2015/0119/c221260-26410356.html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331日后出生)。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资格参照以上要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申报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出版或发表的题目、时间及期刊或出版社名称等主要信息)。

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限项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3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须在申报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报送时间:

1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全面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文化科技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255.27.41),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受理时间为20153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15323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