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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及提交进展报告的通知
2015-01-04 15:54 科研处    (点击: )

各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4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及其他在研项目进展报告的提交工作业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各二级学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各二级学院请于201533日(16时以前)将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报送科研处。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国家基金委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并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二、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519日前确认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 老师

  话:8334056

科研处  

2015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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