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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973”计划项目开始申报
2004-04-09 20:58   科研处   (点击: )

根据国家科技部网站公告, 2004“973”计划将继续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自身发展的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问题部署项目。今年起实行项目由单位从网上申报。受理期为329日至429日。重要支持方向以外、未通过网上申报及超出受理期的申请不予受理。
    2004年重要支持方向、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请书编写提纲和网上申报流程可在“973”计划网站:http://www.973.gov.cn下载。

附件1

973计划2004年重要支持方向

领域

重要支持方向

  

农业

重要农业动植物功能基因组学

重要农作物核心种质遗传资源发掘与利

用的基础研究

重要农作物经济性状功能基因组研究

鱼类品种改良的基础研究

重要农业动物品质形成及安全的基础研究

畜产品品质性状形成的营养代谢与调控

机理

农产品营养品质及安全生产与监测的基

础研究

能源

煤高效、洁净利用的基础研究

煤的大规模、高效直接液化、气化的基础

研究

高效清洁利用煤的多联产系统的关键科

学问题和技术的基础研究

油气开发利用的基础研究

我国重油高效转化利用的基础研究

天然气水合物成因机理及分布规律

电力传输及系统安全的基础研究

特大规模交直流互联电网的特有机理与

关键技术基础,及在其中大功率电力电子共性关键技术的基础研究

信息

下一代互联网

基于网络可控可管的资源分配和协同工

作的基础研究

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存储核心技术研究

纳米信息技术

微纳米传感器及其智能系统的基础研究

算法与信息处理

数学机械化方法、应用与智能软件

资源环境

灾害机理与预测、预报研究

气候与天气灾害机理与预测研究

地震机理与预报研究

环境污染形成机理与防治研究

东北老工业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

复研究

酸雨输送、沉降及其控制研究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研究

海滨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

人口

健康

功能基因组与蛋白质组

多基因复杂性状疾病的“疾病基因组学”

健康与重大疾病的分子和细胞生物学基础

以模式生物研究重大疾病的发病机制

恶性肿瘤癌变机理及早期诊治与预防的

基础研究

重大疾病防治措施的基础研究

基因治疗的应用基础研究

基于功能基因组的创新药物的研究

经络与针刺效应的基础研究

材料

传统材料改造升级涉及的基础科学问题

提高钢铁质量的冶金学基础

发展高技术新材料涉及的基础科学问题

光电功能材料相关基础问题

新型稀土材料及材料稀土元素改性的基

础问题

材料科学与工程的学科基础

材料制备科学的新方法、新工艺,如微生

物冶金及材料芯片的学科基础等

材料介观性能表征的新理论与新方法

综合交叉与重要科学前沿

先进制造与复杂系统中的共性科学基础

现代设计大型应用软件的共性基础

复杂系统的多尺度研究

城市发展的基础问题研究

城市生态、城市“病”与物质代谢过程机

理研究

城市交通与物流基础研究

特殊资源的高质利用

稀土、秸秆、极端微生物资源利用的基础

研究

多领域交叉的重大基础问题研究

光合作用的基础研究

重要科学前沿

重点支持具有我国特色、优势及重大科学意义的前沿科学研究、结合重大科学工程开展的前沿科学研究及参与重大国际合作计划开展的前沿科学研究。

附件2

973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立项条件

1、申报项目应满足下述三项条件之一:

1)紧密围绕我国社会、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的重大需求,解决国家中长期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问题的基础研究;

2)瞄准科学前沿重大问题,体现学科交叉、综合,探索科学基本规律的基础研究;

3)发挥我国的优势与特色,体现我国自然、地理与人文资源特点,能在国际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基础研究。

2、申报项目还应符合973计划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1)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2)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针对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

3)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

4)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结合重点研究基地和原有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

5)经费资助要求合理。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1、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或高校,遵守973计划有关管理办法,均可直接或通过主管部门推荐向科技部申报项目。今年暂不受理在国内注册的外资研究机构的项目申报。

2、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每个项目只能推荐1位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优秀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4)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

5)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学术骨干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基础研究第一线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2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研究工作,每年一般不少于6个月;

3)课题负责人还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完成课题组织协调工作。

4、以下人员不能作为主要学术骨干参与项目申报:

1)在研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

2)在研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或课题负责人;

3973计划专家顾问组成员、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

4)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工作时间已达满负荷的科研人员;

5)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专职科研管理人员;

6)离退休人员;

7)因违规被取消申报资格和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者。   

5、外籍华裔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必须正式受聘于申报单位。

61个科研人员作为主要学术骨干不能同时参与2个或2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办法

1、科技部只受理由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并以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书作为评审的依据。

2、网上申报流程可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 973计划网站:http://www.973.gov.cn下载。

3、申报单位在自指南公布之日起,应尽快登陆973计划网站,在“2004年项目申报专栏”中获取本单位项目申报管理账号和密码,否则无法提交项目申请书。

4、申报单位应在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书的同时,打印两份项目申请书,加盖公章后以快件形式邮寄至科技部基础司(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100862);申报单位应将所有申报项目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部门(包括部委、行业、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应由部门出具推荐公函。同一项目不得通过不同单位分别申报。

四、申报要求

1、针对重要支持方向所涉及的某一方面的问题组织项目,不宜在一个项目中将重要支持方向或举例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全部包括。

2、注意体现国家重大需求与基础研究关键科学问题的有机结合,紧密围绕所面向的国家重大需求,特别注意关键科学问题的提炼。

3、项目研究内容重点突出,预期目标明确、集中,并有较为具体的量化指标。总体研究思路清晰,体现创新性。

4、项目只设置课题,课题下不设置子课题。课题数一般不超过8个;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

5、项目研究队伍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集成。鼓励多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注意规模适度和组织的有效性,避免队伍过大。

6、如实反映项目申报单位已有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包括主要仪器设备),注意发挥重大科学工程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研究基地的作用。

7、如实反映申报项目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关联,注意与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及其它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衔接。

8、如实说明项目推荐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来源、经费额度、起止年月、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及与所申报项目的关系、投入的工作时间等。

9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经费预算。项目资助强度分为三类,A类为3000万元以上,B类为1500—3000万元,C类为1500万元以下。人均全时资助强度要求在10万元/年以上。

10、项目申请书必须按规定格式要求(可从973计划网站:http://www.973.gov.cn下载)编写,不能附加任何个人或学术组织对项目的推荐或评价意见。

11、申报单位应对项目申报人员资格及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核实,科技部将记录在案,并在一定时间内取消申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申报资格。

    五、欧盟合作项目申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共同体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欧盟向中方开放欧共体条约第一百三十(g)条规定的框架计划第一类行动范畴的所有研究与技术开发及示范活动,科技部向欧方开放973计划项目。

2、欧盟成员国研究机构必须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不隶属于同一部门的中方单位,根据973计划项目重要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联合提出项目申请。

3、项目申请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双方提出的项目推荐首席科学家签字,经中方项目推荐首席科学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科技部。在申报阶段需提交中文版本和英文摘要。

4、欧盟合作项目立项评审办法及立项程序与其它项目申请相同。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由科技部通知中方申报单位,并由其告知欧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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