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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 2005年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2004-04-21 09:57   科研处   (点击: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赣教高字 [2004]37号文件通知,教育部2005年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开始申报。请有关课题组查阅相关信息,及时进行申报。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时报科研处。


附1:《关于申报教育部 2005年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字 [2004]37号

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地方高校申报2005年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04]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教育部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对于推进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培养造就高水平科研人员和师资队伍,提高我省高校对社会的贡献率,具有重要作用,各高校应积极组织力量申报。
  二、由于教育部所给项目有限并要求省教育厅进行遴选,所以在申报项目时请注重质量和数量。我厅要求,南昌大学限报 3项,其他高校限报1~2项,请勿超报。申报项目一经批准立项,有关配套经费请各高校自筹解决。
  三、申报材料务必于 5月20日前一式八份报我厅高教(科技)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 项目申请书》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的网站上下载,请用 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
  四、本文同时在《江西高等教育网》( www.jxgj.com)“科学研究” → “高校科技工作”中有关栏目上公布,以后有关文件和信息也会采取此法公布,请各高校有关部门经常上网查询。
  联系人:蔡琦;联系电话:6227564。
 
                                    江西省教育厅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2:关于地方高校申报 2005年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04]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新疆建设兵团教委:
  2005年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以下简称教育部重点项目 )已经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部重点项目强调要瞄准国家目标和科学前沿。地方高校应结合地方特色,根据科学技术研究发展需求,紧密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项目申请。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地区限报8项,不要超报。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3、本重点项目主要体现对地方高校科研工作的引导和推动,经费以地方支持为主,所报项目应确保配套经费的落实,无地方配套经费的申请不予受理。
  4;为保证资助项目的质量,要求各地方教育厅(教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005年重点项目进行初评,经过遴选后,将专家意见附在项目申请书后统一报送我司。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04年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6、与教育部重点项目申报及管理的有关事宜,请见《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技[2003]1号文)。(此文件可在我司网页上查询: WWW.dost.moe.edu.cn)
  联系人 :科技司科技计划处 杨雪琴 郑 东 朱正茂
  联系电话 :(010)66096298
                                 教育部科技司
                                 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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