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及研究人员多出优秀成果,推动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根据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九届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本届评选优秀成果65项左右,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4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人事关系在本省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是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 2、参评成果资格: (1) 多卷本研究著作应整体申报。 (2) 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 围绕一个专题发表的系列论文可整体申报。 (4) 专著(译著)等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的时间为准,再版的不参加评奖。 (5) 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可以作为著作或论文类成果申报,同时须提交有关部门的采纳证明。 3、申报成果的期限: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4、下列内容的申报不予受理: (1) 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2) 以外国文字出版且无全文汉字翻译的成果; (3) 已获得或正式申报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包括中央、省“五个一”工程奖)的成果; (4) 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无使用单位鉴定评价证明; (5) 未经本人提出申报申请的成果。 三、申报程序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人(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填写《第九届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请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信息公告栏下载,用A4纸打印)。《申报评审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作者情况和成果简介。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必须准确,并做到分析客观、论证充分、表达规范,字数限2000字左右。作者请按成果出版署名填写,第一作者限填写一人,其他作者按排列顺序填写,研究报告第一作者以外的作者请如实填写,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 2、所在单位要进行初审并认真签署推荐意见。凡属于下述情况的申报成果不得受理推荐:(1)根据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评审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以及本文第二条第4项所列内容。 3、各单位请于9月5-8日将下列材料报送科研处:(1)申报成果及附件 (附件指被机关、部门采用的证明材料,国内外对本成果的评论文章或转载、摘要、报道等)各一式6 份(至少一份原件);(2)《申报评审表》一式6 份。(3)各申报者填写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材料。 4、每一份申报材料须将申报成果、《申报评审表》及附件用燕尾夹夹在一起报送。著作类成果如果是多卷本,可以报送原件一套,另加5份有代表性的同一单本著作(可以是复印本)。论文类成果须将版面和版权页一起复印。 5、每项申报评审费:论文、研究报告每项80元,著作每项120元。由各单位统一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送交科研处。 联系人:严平 陈慧 电话:833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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